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培养方案 >> 正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培养方案(师范类)

作者: 点击量: 发布:2013-09-0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培养方案
(师范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数理基础,掌握计算机软硬件基础理论及计算机系统设计、研究、开发及综合应用方法,具备较强的计算机系统程序设计能力和程序分析能力,受到良好的科学实验素养训练,了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新发展,掌握一门外语,能顺利阅读本学科外文文献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毕业生适宜到科研部门和教育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到企事业、技术和管理部门从事计算机软件、体系结构及其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可继续攻读本学科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二、培养规格和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2.系统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掌握计算机网络与应用技术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掌握计算机系统分析、设计的基本方法,具有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和计算机网络设计规划的基本能力,具备从事计算机教学、计算机软件开发、网络规划与设计、计算机系统开发与维护的实际工作的初步能力;
5.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计算机学科前沿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基本方法,具备从事计算机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6.了解和熟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知识基本理论、相关知识;了解和熟悉与计算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7.具有适应社会变化的能力;具备合作、交流能力;掌握一种外国语,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和一定的国际交流能力;掌握流利的普通话。
三、专业基本信息
学科门类:工学
专业大类:电气信息
专业代码:080605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四、总学时(总学分):2591(201.5)
五、专业主要课程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字逻辑、离散结构、数据结构、汇编语言、计算机组成原理数据库原理及应用、Java语言程序设计、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软件工程、嵌入式系统设计与应用。
六、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入学教育、国防教育理论与实践、教师职业技能、安全教育、社会实践、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数据结构课程设计、计算机组成原理综合设计、计算机网络课程设计、软件工程课程设计、嵌入式系统课程设计。
七、课程体系结构及学分比例
1.课程教学学时与学分(注:含实践课程学时和实验课程学时)
课程类别
课程类别
学时数
占总学时数%
学分数
占总学分数%
公共课程
必修
659
25.43
42
20.8
选修
192
7.41
9
4.5
专业基础课程
必修
771
29.76
43
21.3
专业课程
必修
629
24.28
37
18.4
选修
340
13.12
20
9.9
集中实践
46.5
23.1
素质拓展
4
2
2591
100
201.5
100
注:上述比例按照占课堂教学总学时与总学分数计算。
2.实践教学学时(周数)与学分
学时数(周数)
学分数
占总学分数%
实验
课程
独立设课实验(学时)
课程内实验(学时)
224
12
6.0
实践
环节
实践课程(学时)
175
10
5.0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周)
45.5
46.5
23.1
68.5
34.1
3.素质拓展学分:6学分(含社会实践2学分)
八、毕业及学士学位要求
(一)毕业资格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最低总学分201.5学分,其中必修课最低122学分、选修课最低29学分、集中实践环节最低46.5学分(含社会实践2学分)、素质拓展(含社会实践2学分最低6学分,取得毕业资格。
(二)学位授予
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并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