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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高考期间加强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

作者:jsjx 点击量: 发布:2019-05-29

 

关于2019年高考期间加强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

各系(部)

为严肃高考纪律,确保考试安全,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现就我校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管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我校在校学生日常管理

2019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进行,正值端午假期各系(部)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跟踪管理,落实辅导员管理责任,实行每日排查,逐一掌握学生动态;对去向存疑者,要深入调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高考期间,学生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和去向,并由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备学生处。

二、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各系(部)要组织开展关于高考替考的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尤其要提醒学生,参与高考作弊、替别人高考都严重破坏了高考的公平、公正,损害了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都将面临开除学籍、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讲清大学生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高考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高考替考的,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按照《长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依照《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高考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等三种犯罪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作弊行为要记入诚信档案,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三、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系(部)要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系(部)在高考前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学生,并切实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四、具体要求

1. 处级领导包年级,辅导员负责各班级,组织班级党员、学生干部认真排查班级学生具体情况,掌握学生动态;

2. 6月7日上午开始至8日下午四个半天,开考半小时通过电话、视频方式联系当事人,确认每位学生动态;

3. 高考期间原则上学生一律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辅导员应核实原由及去向,上报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并上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对去向可疑者要深入调查核实并立即上报;

4. 以班为单位签署拒绝高考作弊承诺书。

 

 

                                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20195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