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正文

关于申报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作者: 点击量: 发布:2013-09-10

关于申报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各系(部)、各部门:
为了保证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报送本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表与学生申请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我院情况,每系(部)预推荐10名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每系(部)可限5名学生留在本系进行勤工助学工作。
2、各部门若需继续增设勤工助学岗位,请提交勤工助学设岗设置情况表,具体的岗位数由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上岗参加勤工助学的人员和时间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安排。
3、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必须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且有服务意识,能够遵守保密守则,自身素质较高的学生。
4、请各部门认真填写《长治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参加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填写《长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5、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及其考核由各设岗单位和学生工作部(处)共同负责实施。
6、本次上岗工作时间为2013年9月-2014年1月,共五个月。
7、材料报送时间:请各部门在2013年9月13日前将材料(含学生名单和工行银行卡号)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东办公楼103室),未按时报送的单位,本学期将不再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附:1、校内勤工助学申请表
2、勤工助学申请表(学生处网站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二O一三年九月九日